建議設立粵港澳大灣區職業教育改革試驗區?教育部這樣回複

 政策通知     |      2021-11-08 13:42:06    |      中芯教育

鼓勵大灣區内職業院校加強合作、擴大合作範圍

一是推進機構對接和學分互認。


探索構建粵港澳資曆框架,建立大灣區各級各類教育與培訓學分互認機制,鼓勵和支持廣東高校與港澳高校開展學分互認、學生交換、課程合作等人才聯合培養項目。


二是推進人才職業資格互認。






近日,教育部有這樣一則提案:關于設立“粵港澳大灣區職業教育改革試驗區”,對此,教育部是這樣答複的:


建議設立粵港澳大灣區職業教育改革試驗區?教育部這樣回複(圖1)

圖片來源:教育部



關于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第3477号(教育類258号)提案答複的函


教職成(chéng)提案〔2021〕79号


你們提出的《關于設立“粵港澳大灣區職業教育改革試驗區”的提案》收悉,經商廣東省人民政府、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港澳辦,現答複如下:


近年來,教育部高度重視粵港澳大灣區職業教育發展,不斷推進粵港澳大灣區教育交流,拓寬合作領域,探索體制機制改革,創新職業教育模式,取得積極成(chéng)效。


一、關于設立“粵港澳大灣區職業教育改革試驗區”

建議設立粵港澳大灣區職業教育改革試驗區?教育部這樣回複(圖2)


2005年以來,教育部與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合作共建了12個國家職業教育改革試驗區,各試驗區陸續出台一些推進職業教育創新發展的重要政策和措施,形成(chéng)一批在全國可借鑒的先進經驗,爲國家職業教育制度頂層設計提供了案例。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清理規範創建示範活動的通知》和《中央全面(miàn)深化改革領導小組關于加強和規範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要求,凡以國家名義開展的試點試驗項目,均需報中央深改領導小組備案同意後方可實施。教育部原則上不再開展職業教育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教育部將(jiāng)繼續鼓勵支持粵港澳大灣區職業教育改革和合作,實現高質量發展。



二、關于加大對粵港澳大灣區的政策支持力度

建議設立粵港澳大灣區職業教育改革試驗區?教育部這樣回複(圖3)


2019年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提出打造粵港澳大灣區教育和人才高地,要求推動教育合作發展。《綱要》明确提出,推進粵港澳職業教育在招生就(jiù)業、培養培訓、師生交流、技能(néng)競賽等方面(miàn)的合作,創新内地與港澳合作辦學方式,支持各類職業教育實訓基地交流合作,共建一批特色職業教育園區。2019年7月,廣東省教育廳與香港教育局及香港職業訓練局達成(chéng)共識,雙方定期會商,讨論兩地職業教育合作有關事(shì)項。同時,成(chéng)立“粵港澳青少年交流工作小組”,建立健全粵港澳姊妹學校聯絡機制。2020年12月,教育部與廣東省人民政府聯合印發《關于推進深圳職業教育高端發展 争創世界一流的實施意見》(粵府〔2020〕63号),共同在深圳開展職業教育先行示範行動。《意見》強調通過創新産教融合體制機制、建設産教融合重大平台、實施産教融合重大項目三個方面(miàn)推進示範性産教融合型城市的創建。同時,通過完善互通共享機制、推動區域要素流動、共建特色職教園區來推進粵港澳職教聯動發展。明确指出繼續推進粵港澳資曆框架對接,依托“學分銀行”,開展粵港澳大灣區學曆教育與非學曆教育學習成(chéng)果認定、積累和轉換,推動學分、學曆、學位和技能(néng)等級互認互通。



三、關于加大對粵港澳大灣區的職教改革支持力度

建議設立粵港澳大灣區職業教育改革試驗區?教育部這樣回複(圖4)


一是完善大灣區高校招生考試政策。2020年,廣東省深圳職業技術學院等十餘所高職院校具有面(miàn)向(xiàng)港澳招收專科生的招生資格。2020年起(qǐ),香港、澳門學生持有香港或澳門居民身份證,同時持有《港澳居民來往内地通行證》或《港澳居住證》,并在廣東省高中階段學校實際就(jiù)讀,均可在廣東省參加高考報名,享受廣東戶籍考生同等待遇。二是加強大灣區高校師資培訓交流力度。一方面(miàn)積極“走出去”,實施廣東省中等職業學校校長赴香港培訓項目、中等職業學校商貿類專業帶頭人赴香港培訓項目等。另一方面(miàn),努力“請進來”,借力港澳職業教育智力資源,邀請港澳地區職業教育專家參與《廣東終身教育資曆框架等級标準》及職業院校專業課程标準開發,推動廣東職業院校聘請港澳地區能(néng)工巧匠擔任學校顧問或客座教授,開展專題講座。三是鼓勵和支持大灣區各類人才參加對外學術交流與合作。根據相關規定,廣東省對高校教學科研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實行分類管理政策,出國次數、團隊人數、在外停留天數根據實際需要安排,不受國家工作人員因公出國管理政策限制。


四、關于建立大灣區職業教育合作平台

建議設立粵港澳大灣區職業教育改革試驗區?教育部這樣回複(圖5)


廣東省人民政府圍繞粵港澳大灣區産業發展要求和人才培養需要,積極搭建多個交流平台。先後成(chéng)立粵港澳大灣區職業教育産教聯盟、粵港澳大灣區職業教育教師發展聯盟、粵港澳大灣區旅遊職業教育聯盟、廣東省“一帶一路”職業教育聯盟、華南“一帶一路”軌道(dào)交通産教融合聯盟等20多個聯盟和合作平台。依托交流平台,進一步推進粵港澳三地職業院校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協同創新、合作共赢,優化資源配置和功能(néng)整合,提高職業教育的适應性,服務粵港澳大灣區經濟社會發展。


五、關于鼓勵大灣區内職業院校加強合作、擴大合作範圍

圖片


一是推進機構對接和學分互認。2019年6月,廣東省教育廳、香港特區政府教育局、澳門特區政府教育暨青年局、澳門高等教育局分别簽訂《粵港資曆框架合作意向(xiàng)書》《粵澳教育培訓及人才交流合作意向(xiàng)書》,探索構建粵港澳資曆框架,建立大灣區各級各類教育與培訓學分互認機制,鼓勵和支持廣東高校與港澳高校開展學分互認、學生交換、課程合作等人才聯合培養項目。如廣州民航職業技術學院與香港職業訓練局合作開展飛機維修專業學生實操實訓課程,深圳職業技術學院與香港職業訓練局合作開展電氣工程聯合培養項目,廣州涉外經濟職業技術學院與香港公開大學合作舉辦酒店管理專業高等專科教育項目等。二是推進人才職業資格互認。2019年,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等九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推進與港澳大灣區職稱評價和職業資格認可的實施方案》,推動實施粵港澳專業資格互認工作。從2019年起(qǐ),港澳居民可按規定在廣東參加教師資格考試和教師資格認定;截至2020年底,已有164名港澳居民在廣東取得了中小學教師資格。

下一步,教育部將(jiāng)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職業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國職業教育大會精神,會同相關部門積極推動内地與港澳院校間加強教育交流合作,拓寬溝通協作平台,共同研究拓展粵港澳大灣區職業教育合作的深度與廣度,調動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積極性,將(jiāng)需求和供給有效銜接,推動粵港澳大灣區職業教育改革行穩緻遠。


感謝你們對教育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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