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2022年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檢查工作的通知
教發廳函〔2022〕11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
1.教育部主要負責組織教育部直屬高校開展實驗室安全檢查工作,并聯合其他中央高校主管部門、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對高校實驗室安全開展飛行檢查。
2.其他中央高校主管部門主要負責組織所屬高校開展實驗室安全檢查工作。
3.地方教育行政部門主要負責組織屬地地方高校開展實驗室(含高等職業院校實訓室,下同)安全檢查工作。
二、工作要求
各高校主管部門和高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強化安全紅線意識,深刻認識實驗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各高校主管部門要加強指導和統籌,指導高校開展好(hǎo)專項行動,認真組織高校實驗室安全檢查和後續督促整改工作。各高校要全面(miàn)落實實驗室安全責任體系,完善高校實驗室分級分類和危險源管控分級管理體系,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爲抓手,以防範遏制各類安全事(shì)故爲目标,掌握防範實驗室安全風險的主動權;要紮實開展加強高校實驗室安全專項行動,對實驗室安全隐患進行“全過程、全要素、全覆蓋”排查,重點做好(hǎo)易燃、易爆、易制毒、劇毒化學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與整改工作,杜絕實驗室安全事(shì)故尤其是重特大事(shì)故發生,營造安全和諧的教學、科研環境。
三、工作安排
本次高校實驗室安全檢查工作由教育部發展規劃司統籌,科學技術與信息化司、高等教育司、職業教育與成(chéng)人教育司負責協調組織,檢查對象爲全國高校實驗室。中職學校實驗室(實訓室)安全檢查工作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參照本通知要求組織開展,職業教育與成(chéng)人教育司加強督促檢查。
(一)高校自查自糾階段(2022年3—4月)
1.各高校按照要求進行部署動員,召開專題部署動員會,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安全檢查與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參照《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檢查項目表(2022年)》(附件),組織對各類實驗室進行自查。
2.各高校應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建立安全隐患台賬,對隐患進行及時整改,做好(hǎo)整改記錄,對短期無法整改的問題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時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閉環管理,整改不到位堅決不銷賬。
3.請教育部直屬高校、其他中央高校主管部門、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分别將(jiāng)《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自查自糾報告》《其他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安全自查工作總結》《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安全自查工作總結》于4月29日前報送至教育部。
(二)現場檢查階段(2022年5—6月)
1.教育部、其他中央高校主管部門、地方教育行政部門按各自職能(néng)分工,組織專家對所屬全部高校開展進校檢查工作。鼓勵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與中央高校主管部門聯合對屬地中央高校開展檢查。請其他中央高校主管部門和各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形成(chéng)本單位《現場檢查情況總結報告》于6月30日報送教育部。
2.教育部將(jiāng)聯合其他中央高校主管部門、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對高校開展飛行檢查。
3.近年發生過安全事(shì)故、前期排查中發現過重大安全隐患、自查自糾工作未達到要求、上一次現場檢查整改不到位的高校將(jiāng)被(bèi)列爲重點檢查對象。
(三)整改階段(2022年7—8月)
教育部直屬高校收到書面(miàn)整改通知書後,完成(chéng)全部整改工作,并向(xiàng)教育部提交《高校實驗室安全整改總結報告》;其他中央高校主管部門、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彙總所屬高校整改情況,形成(chéng)本單位《高校實驗室安全整改總結報告》報送教育部,截止日期均爲8月31日。
(四)回頭看階段(2022年9—10月)
教育部根據前期檢查情況,聯合其他中央高校主管部門和各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在全國範圍内組織安全檢查入校回頭看,重點檢查隐患整改落實情況,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橫到邊、縱到底、落到實處、取得實效。對于安全檢查工作敷衍了事(shì),存在風險隐患較多且整改不及時或不到位的單位,教育部將(jiāng)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并向(xiàng)紀檢監察部門提出問責建議,進行追責。對于存在嚴重失職渎職行爲的單位和個人,需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四、其他事(shì)項
1.相關報告模闆請在http://www.cutech.edu.cn/cn/index.htm下載。
2.請將(jiāng)相關報告紙質版(封面(miàn)加蓋單位公章)和電子版光盤(含報告WORD版和PDF掃描版)一并郵寄至教育部高等學校科學研究發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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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公廳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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