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全面(miàn)推行中國特色企業新型學徒制 加強技能(néng)人才培養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政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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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8 09:56:25 |
小編
日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财政部、國務院國資委、中華全國總工會、全國工商聯等五部委聯合印發《關于全面(miàn)推行中國特色企業新型學徒制 加強技能(néng)人才培養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決定在國有企業、民營企業以及中小微等各類企業全面(miàn)推行中國特色企業新型學徒制。《意見》明确,中國特色企業新型學徒制以至少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技能(néng)崗位新招用和轉崗等人員爲主要培養對象,發揮企業培養主體作用,推行培養和評價“雙結合”,企業實訓基地和院校培訓基地“雙基地”,企業導師和院校導師“雙導師”培養模式。學徒培養目标以符合企業崗位需求的中級工、高級工及技師、高級技師爲主。培養期限爲1-2年,特殊情況可延長到3年。各類企業可采用舉辦培訓班、集訓班等形式,采取彈性學制和學分制等管理手段,按照“一班一方案”開展學徒培訓。根據産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要求,依據國家職業技能(néng)标準和行業、企業培訓評價規範開展相應職業(工種)培訓。《意見》指出,要完善經費補貼政策,對開展學徒培訓的企業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補貼資金從職業技能(néng)提升行動專賬資金或就(jiù)業補助資金列支。補貼标準由各市(地)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财政部門确定,學徒每人每年的補貼标準原則上5000元以上,并可結合經濟發展、培訓成(chéng)本、物價指數等情況定期調整。要健全企業保障機制,學徒在學習培訓期間,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支付工資,且工資不得低于企業所在地最低工資标準。承擔帶徒任務的企業導師享受導師帶徒津貼,津貼标準由企業确定,津貼由企業承擔。要建立獎勵激勵機制,鼓勵企業建立學徒獎學金、師帶徒津貼(授課費、課時費),制定職業技術技能(néng)等級認定優惠政策,暢通企業間流通渠道(dào)。《意見》要求,相關部門要把全面(miàn)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作爲實施職業技能(néng)提升行動、加強高技能(néng)人才培養的重要内容,認真組織實施。要建立與企業的聯系制度,加強考核評價,推動企業全面(miàn)自主開展技能(néng)人才評價,廣泛動員企業、院校、培訓機構和職工積極參與學徒制培訓,擴大企業新型學徒制覆蓋面(miàn)和提高學徒制培訓的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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