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針對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6977号“關于進一步優化高校教育指标體系應用的建議”,教育部做出答複。其中提到,關于更好(hǎo)發揮高校教師作用,去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方案中明确“高校青年教師晉升高一級職稱,至少須有一年擔任輔導員、班主任等學生工作經曆。”
圖片來源:教育部
答複全文如下:
教育部高度重視教育評價工作,把深化教育評價改革作爲重點攻堅任務,堅持以評價改革爲牽引,全面(miàn)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推進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néng)力現代化。
一、關于完善高等教育評價體系
爲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切實破除“唯分數、唯升學、唯文憑、唯論文、唯帽子”的頑瘴痼疾,教育部會同有關部門研制出台《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并于2020年9月以中共中央、國務院名義印發。
《總體方案》將(jiāng)改進高等學校評價列爲重點任務,明确提出“推進高校分類評價,引導不同類型高校科學定位,辦出特色和水平”,并部署了8項具體任務,即“改進本科教育教學評估,突出思想政治教育、教授爲本科生上課、生師比、生均課程門數、優勢特色專業、學位論文(畢業設計)指導、學生管理與服務、學生參加社會實踐、畢業生發展、用人單位滿意度等。改進學科評估,強化人才培養中心地位,淡化論文收錄數、引用率、獎項數等數量指标,突出學科特色、質量和貢獻,糾正片面(miàn)以學術頭銜評價學術水平的做法,教師成(chéng)果嚴格按署名單位認定、不随人走。探索建立應用型本科評價标準,突出培養相應專業能(néng)力和實踐應用能(néng)力。制定‘雙一流’建設成(chéng)效評價辦法,突出培養一流人才、産出一流成(chéng)果、主動服務國家需求,引導高校争創世界一流。改進師範院校評價,把辦好(hǎo)師範教育作爲第一職責,將(jiāng)培養合格教師作爲主要考核指标。改進高校經費使用績效評價,引導高校加大對教育教學、基礎研究的支持力度。改進高校國際交流合作評價,促進提升校際交流、來華留學、合作辦學、海外人才引進等工作質量。探索開展高校服務全民終身學習情況評價,促進學習型社會建設”。
目前,教育部正穩步推進《總體方案》的貫徹落實工作,并將(jiāng)會同有關單位,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抓好(hǎo)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落實落地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動相關配套政策文件出台實施,指導各地各有關高校抓好(hǎo)《總體方案》的落實落地,及時總結、宣傳、推廣成(chéng)功經驗和典型案例,加快破除“五唯”頑瘴痼疾,持續推動構建科學的教育評價體系。
二、關于更好(hǎo)發揮高校教師作用
《中國共産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第三條規定,“高校實行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高校黨的委員會(以下簡稱高校黨委)全面(miàn)領導學校工作,支持校長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的規定積極主動、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保證教學、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項任務的完成(chéng)”。教育部將(jiāng)繼續會同有關部門,抓好(hǎo)《條例》的貫徹落實,不斷健全完善高校黨的組織體系、制度體系和工作機制。
教育部積極推進教師評價改革,在《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中明确提出,要“強化一線學生工作。各級各類學校要明确領導幹部和教師參與學生工作的具體要求”“高校青年教師晉升高一級職稱,至少須有一年擔任輔導員、班主任等學生工作經曆。”同時,聯合中央組織部等六部門印發《關于加強新時代高校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指導意見》,明确提出要“建立領導幹部聯系教師制度,定期聽取教師意見和建議。落實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依法保障教師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下一步,教育部將(jiāng)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hǎo)相關文件精神的貫徹落實工作,調動廣大高校教師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激發高校教師活力、動力,更好(hǎo)發揮高校教師作用。
感謝您對高等教育事(shì)業的關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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